鲁质强办字〔2016〕9号
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名牌认定工作的函
各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姜异康书记和郭树清省长提出的“要大力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把品牌战略摆上更重要的位置,培育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山东品牌,以品牌创新带动企业全面创新,努力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的要求,根据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工作部署,按照《2016年山东名牌工作方案》,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东名牌(山东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服务名牌)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各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指南详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12365.sd.cn)网站或品牌评价实验室(http://www.qel.com.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2日。申报单位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1份,并需在5月20日— 6月12日期间,登录品牌评价实验室(http://www.qel.com.cn)网站按要求进行山东名牌的网络申报,网上申报所填数据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数据一致。
3.2016年度山东名牌认定工作完全委托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和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承担。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工作纪律
1.山东名牌认定工作坚持企业和单位自愿申报、不收费的原则。请各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乱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现象发生。在认定过程中凡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不良记录将录入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库。监督电话:0531-89012337。
2.请各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2016年度山东名牌工作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严格进行材料初审,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12日前报送至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品牌评价实验室)。
三、联系人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马华、夏英
联系电话:0531-88023956
邮 箱:mahuashandong@163.com(名牌产品)
xiaying@12365.sd.cn(服务名牌)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南门对面
邮 编:250002
附件:2016年度山东名牌申报指南
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