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评价)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围绕推动“三个转变”,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加强质量管理,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本企业质量改进活动,以便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生产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质量改进是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动力,是增强满足要求能力的循环活动。质量创新伴随着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将纠正、预防与创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企业才更加体现质量提升的动力与活力。山东省质量改进成果旨在通过总结和推广企业质量管理创新实践经验,构建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引导企业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推动企业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
经研究决定,2015年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山东省质量改进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自愿申报。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
访问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网站www.qel.com.cn下载申报表,填写完整后连同相关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寄送到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二)材料受理
申报企业可以通过所在市质量(评价)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省属企业或会员单位也可直接寄送至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三)评审
对各市推荐材料本着公平、务实、激励原则,省质量评价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并适时组织进行成果发布。
(四)表彰
对获得山东省质量改进优秀成果称号的,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望各有关企业按相关规定对成果主要完成和参与人员给予奖励。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市质量(评价)协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或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请发至xiaying@12365.sd.cn)寄送至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省属企业或会员单位也可直接寄送至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四、费用及汇款方式
(一)费用
每项成果的申报成本费用400元(包括文件印刷、聘请专家评审、荣誉证书印制等与本活动相关成本费用)。
(二)汇款方式
户 名: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开户行:济南工行趵突泉支行
账 号:1602023919200057622
五、活动联系方式
单 位: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8023956
附件:山东省质量改进成果申报表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