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经中央批准,我国正式设立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为政府奖励,是我国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
据了解,按照中央部署,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周期为两年,下设质量奖和提名奖。质量奖名额每次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提名奖每次不超过90个。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将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目前,国际上已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质量奖励制度,包括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质量奖、英国质量奖等。实践证明,设立国家质量奖,不仅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而且还能起到巨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促进国家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
(申报通知详见本站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