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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13:00:00     浏览次数:14131
 

各市名推办、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扎实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要求,根据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和评价通则,现将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山东名牌产品的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产品必须是列入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的产品(见《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的通知》(鲁名推办发[2012]8号),且符合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通则中申报条件要求,(见《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通则的通知》(鲁名推办发[2012]9号)。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到所在市名推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各市名推办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本市推荐产品的汇总名单以及申报材料各一份,加盖市名推办公章后寄省质量评价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填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报山东名牌产品企业承诺书》(附件1),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将承诺书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2、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省名推委办公室统一制定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山东金质网(http://www.12365.sd.cn)或品牌评价实验室网站(http://www.qel.com.cn)上下载填写。

3、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山东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各种证明材料截至日期为7月10日。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相关数据按规定由市级统计局、县级以上税务局等部门等提供证明材料(见附件4-7)。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材料中有需要保密的数据或内容的,申报企业要醒目地说明。

4、复评产品需提供与本次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一致的山东名牌证书复印件。

(三)各市初审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本市名牌产品申报的组织工作。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知有关企业及时参加今年的复评,并切实做好企业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严格把关,对本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名推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产品是否列入了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注册商标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审查在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认证管理范围内的申报产品是否获得相应证书;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3、根据初审情况,形成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内容应包括:企业申报材料数据及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归纳企业主要情况,突出特点;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明确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要加盖市名推办公章。

(四)网上申报

各市名推办要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于7月10日至7月20日期间登陆品牌评价实验室网站(http://www.qel.com.cn)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公示、书面申报材料数据一致。没有进行网上申报以及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与公示、书面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评价资格。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1、各地必须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凡是没有市名推办推荐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公开透明,网上公示。为加强社会监督,省名推委办公室要对初审合格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统一于7月16日—7月22日在省质监局金质网和品牌评价实验室网站(www.qel.com.cn)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同行业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产品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以及出具证明的单位。申报产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如实填写《2012年申报山东名牌产品企业数据公示表》(见附件3)并加盖企业公章,由各市名推办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0日前分别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质量评价协会。主要经济指标未参加公示的企业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对于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省名推委办公室要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凡在公示及评价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报数据或证明材料的,将取消企业评价资格,通报批评,且3年之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山东名牌申请。

3、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各地要严格遵守名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乱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申报企业要严格自律,严守诚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山东名牌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山东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质监局监察室和省名推委办公室举报。对弄虚作假和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名牌评审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省质监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531-89012150;省名推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9012068

四、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品牌评价实验室)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南门对面

邮    编:250100

联 系 人:马华  邓强 

联系电话:0531-88023950  

电子邮件:mahuashandong@163.com   dengqiang99@163.com

附件:

1、申报山东名牌产品企业承诺书

2、山东名牌产品申报表

3、申报山东名牌产品数据及主要证明材料公示表

4、申报山东名牌产品销售统计证明

5、申报山东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

6、申报山东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

7、申报山东名牌产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含慈善公益捐款)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下载附件: 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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