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注册设备监理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质检人[2007]255号)和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设协通字[2011]1号)要求,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将于12月上旬开展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的必要性
《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7]255号)要求,注册设备监理师每年须完成继续教育40学时,其中必修、选修内容各20学时。注册设备监理师应积极参加学习,以解决因继续教育学时不够而无法延续注册的问题。
二、学习对象和要求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已经注册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IC卡。
三、学习内容、方式、师资及学时
学习内容:必修课《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在设备监理中的应用》;
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交流研讨、考试;
师资:聘请CAPEC认定的讲师授课;共20学时。
四、学习考核
考核合格后进行刷卡记录,该记录作为完成继续教育和进行延续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学习的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12月12日
学习时间:2011年12月13日~14日
培训地点:黄河大厦(济南英雄山路20号,总台电话:0531—51688839)
乘车路线: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均可乘4路、35路(行经动物园、南苑小区、二七新村下车,对面即是)。
六、学习费用
800元/人(包括报名费、授课费、资料费、场地费、设施使用费、监督管理费、考核费等),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韩媛吉 0531-88023958
国燕燕 0531-89012338
附件:参会回执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