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名牌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承诺大会在烟台召开。省质监局质量处副处长高青、烟台质监局副局长刘世果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质量评价协会会长孟晓红主持,烟台、威海市名牌企业法人,有关市质监局质量管理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代表观看了省质监局制作的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片;丛林集团作了典型发言;山东龙口油管有限公司代表名牌企业向全省企业发出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倡议。
省质监局高青副处长就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名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名牌是企业综合实力和素质的象征。名牌企业要发挥好标杆带动作用,做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表率和主力军。二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原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五项制度,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从根本上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要部门联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质监部门将与经信委等部门联合表彰一批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曝光一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黑名单,形成奖优罚劣机制,不断把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引向深入。四要加强名牌申报评价工作责任落实,1)申报名牌企业要讲诚信,确保申报材料和数据要真实可靠。2)申报名牌企业要遵守评价纪律和程序,确保名牌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3)各市名推办要承担推荐责任,名牌评审专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作人员也要认真遵守评价纪律、承担责任。五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关键在落实。名牌企业代表要向企业一把手汇报会议精神,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会议发的法律法规教材,开展全员教育培训,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要使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真正做到“质量在心中,质量在手中”。
质量责任重如泰山。与会名牌企业法人代表表示,将以此次承诺大会为契机,积极发挥名牌企业表率和带动作用,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企业全员质量意识教育,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促进山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